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标准》的通知文稿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160/2025-553244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文稿解读|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标准》的通知文稿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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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地

申报标准》的政策解读

 

为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宣传体系建设,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安全和发展面临新挑战,全面加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提出明确要求。淄博市作为具有深厚红色底蕴和重要战略地位的城市,亟需系统整合社会教育资源,规范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国防动员宣传教育,构建常态长效、覆盖广泛的教育阵地体系。本《标准》的制定,是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服务国防建设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本市国防教育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二、出台目的  

《标准》的出台旨在通过标准化、程序化的申报与认定机制,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各类教育场所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效能。其核心目标是:  

1. 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国防教育新格局;  

2. 推动基地建设提质增效,增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  

3. 建立科学规范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保障教育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4. 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动员、参与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重要举措  

《标准》围绕“选得准、建得强、用得活、管得好”的思路,提出一系列机制性安排:  

1. 建立分级审核机制,实行属地初审、市级综合评定,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严谨;  

2. 突出教育功能与服务质量,要求基地不仅具备基本硬件条件,更要在内容建设、活动组织、服务规范等方面发挥实效;  

3. 强化动态管理,实行三年一周期的复核审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予以整改或撤销命名,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激励;  

4. 推动融合发展,鼓励基地与学校、社区、部队等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拓展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5. 加强政策支持,明确在展陈更新、活动开展、免费开放等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具备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功能、有意愿参与市级基地创建的法人机构。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纪念馆、陈列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址、红色场馆、学校、企业展示中心及其他特色教育场所。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运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能够长期面向公众开展国防动员相关教育服务。

      《标准》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淄博市国防动员宣传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效能提升,为构建现代化国防教育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各有关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积极参与申报,共同为全民国防教育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