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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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在地人民防空工程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所在地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建设。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人防工程建设法规、规范; 2.项目建设经管辖该项目的规划和国土部门同意; 3.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审批; 4.已经按有关要求组织并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三)初步设计文件: 1.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初步设计经审查合格。 (四)开工报告: 1.通过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办理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现场用地手续; 3.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办理了人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 1.1项目建议书请示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 1.3人防部门与社会合作建设的项目合作意向书; 1.4指挥所、疏散基地建设项目需提报选址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2.1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 2.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 2.3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 2.4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到表; 2.5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初步设计文件 3.1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请示、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表; 3.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4、开工报告 4.1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质监及安监手续、中标通知书; 4.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4.3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手续; 4.4开工报告申报表; 4.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以上申报材料中,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均须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 大厅受理: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043窗口 网上申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站) 七、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报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联席会议研究→出具项目批复文件→办理建设手续。 八、办理结果查询和送达 电话查询:2770063 网上查询: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站) 送达方式:免费快递送达,中心窗口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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