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人防法律法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6 10:5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有关科室、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人防法律法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济南军区将于20148月上旬对山东、河南两省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为迎接军区的联合检查,请各单位根据所检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迎接军区联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防空法》、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及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结合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人防法律法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严密组织好市及区县级人防办依法履职和建设人防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掌握和解决我市人防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矛盾及问题,努力提升人防建设法制化水平,依法推进人防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检查内容

一是本地军政共同领导依法管理人防工作情况;二是本地人防政策法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是人防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四是本地人防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五是人防工程依法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缓及使用管理情况;六是本地执行国家人防政策和法律法规遇到的主要矛盾问题,对军区人防办在法律法规规范上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形式与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抽查的方式组织。710日前,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防办宣传法制科。730日前,省人防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对市及区县人防办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8月上旬,军区检查组随机抽查全省3-5个单位。抽查时,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完毕后,军区检查组统一汇总情况,报国家人防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四、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济南军区组织开展贯彻人防法律法规检查,是我们推进依法建设人防、促进人防健康发展的有利契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查找人防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把依法建设人防落到实处。

(二)要严密组织自查自纠。根据济南军区检查要求,各单位都要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有计划、按步骤地完成自查自纠任务。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对策,切实解决制约人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不走过场。自查报告要真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要加强协调搞好沟通。济南军区组织开展对依法履职和人防建设的检查,涉及到军政两个方面。区县人防部门要加强与本级政府和军事部门的沟通汇报,取得军政双方的支持与帮助,在军政双方指导下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市人防办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完成好迎接济南军区检查的工作任务。

联系人:于昉(18653370530

        陈慧(18653370532

联系电话:2721060

电子邮箱:zbrffzk@163.com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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