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160/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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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现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3年,我办按照《条例》规定,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促进了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法制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公开,保证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扎实有效,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除涉密的数据,工程建设量等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我办主动公开与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事务,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遵照《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2013年以来,未私自办理过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按照市委保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上网信息,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积极,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重要性不够。今后,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的自觉性。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树立为民便民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