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防办〔20219

 

机关各科、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421

(此件主动公开)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开展行政指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在法定职能范围内进行,不能与法律精神、原则或国家政策相违背,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权,不得采取任何有违行政相对人意愿的手段强迫其接受行政指导,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开公平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公开、公平地实施行政指导,对待行政相对人要一律平等。

(四)合理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追求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结果为导向,做到公平的同时应当根据个案特点,采取必要、适当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工作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便民高效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根据被指导项目的性质、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简明高效的指导方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六)执法与指导相结合原则。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的不同作用,既坚持行政执法的刚性和强制性,又突出行政指导的自愿性和非强制性,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三、实施方式

办理行政指导事项,可以根据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政策指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发布人防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进行引导。

(二)意见建议。根据人防部门职能和人防政策法规,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履行人防义务。

(三)提示提醒。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于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问题,制定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对某些方面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人防法律法规,提示、提醒其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履行义务,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劝导警示。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不罚清单”,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五)示范引领。通过表扬鼓励、选树典型、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人防法律法规,履行人防义务。

(六)案件回访。对重大执法案件或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指导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其他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七)其他指导方式。除以上行政指导方式外,在符合实施行政指导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人防部门可以积极探索更多有效的行政指导方式,也可以将多种方式的行政指导加以组合进行综合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指导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全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管负责、牵头负责和协调联动,促进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领域、全过程。

(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要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和行政指导文书。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适当,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的高度和谐。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研究和知识业务培训,全面掌握行政指导的概念、原则、方法和程序,提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政指导的社会影响,赢得行政相对人的认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认真总结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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