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淄防办〔202033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人防办,市人防办机关各科、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1123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消除人防工程重大事故及重大灾害的危害,保障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人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人防系统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和管理能力。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防工程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人防工程的巡查、检查和日常管理,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将人防工程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区县人防办实施监管职能,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各人防工程管理或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人防应急救援队伍相结合的人防工程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体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单建式人防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在建设、维护、使用中发生的坍塌、汛情、火灾、疫情、治安和恐怖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人防工程防汛、防震、防灾和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减轻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防工程完好和正常使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五、人防工程事故等级

根据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一般人防工程突发事件(Ⅳ级):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人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二)较大人防工程突发事件(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重大人防工程突发事件(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四)特别重大人防工程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机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人防工程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组成

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防办党组书记崔克辉、主任段迎春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防办党组成员、指挥中心主任张涛担任,成员由其它办领导和区县人防办领导组成。设立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通信科,办公室主任为指挥通信科科长。下设指挥协调组、抢险救灾组、通信警报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三)指挥部主要职责

1.下达启动人防工程重大事故及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和调度命令,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

2.服从市防灾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密切配合市防灾救灾指挥部的防救灾工作。

3.根据市防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及时按程序发放防灾救灾警报信号。

4.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或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配合做好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配合市政府做好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组长:梁成文(指挥通信科科长)

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向市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市防灾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和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人防指挥中心主任张涛分管。

2.抢险救灾组组长:李云(工程科科长)

负责人防办灾害的抢险抢修工作。由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军分管。

3.警报通信组组长:姜文风(警报通信科科长)

负责本市区内灾害警报信号的发放任务,保障人防办救灾指挥部与市灾指挥部的通信联系。由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孙俊斌分管。

4.后勤保障组组长:刘辉(财务科科长)

负责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由主任段迎春分管。

七、预测、预警

依据对人防工程重大事故及重大灾害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一)蓝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蓝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蓝色预警。

(二)黄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黄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黄色预警。

(三)橙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橙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橙色预警。

(四)红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红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红色预警。

(五)蓝色和黄色预警发布与解除

由市防灾救灾指挥部或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六)橙色和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

由市防灾救灾指挥部或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

八、应急响应

(一)防灾救灾的应急程序

1.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要严格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保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上报下达工作。

2.值班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认真记录来电时间、来电人、联系方式、事故情况等,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按领导指示下达处理意见。

3.人防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时,指挥长、副指挥长应迅速到达人防办救灾指挥部组织救灾工作,并立即启动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将灾害发生的信息及灾情情况上报市防灾救灾指挥部。

4.抢险救灾组迅速开展抢险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5.通信警报组迅速抢修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障我市备用指挥中心的正常功能,检查检修警报设施是否完好。

(二)防灾救灾的反应程序

召开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灾情,研究布置本办公室的防灾救灾工作。检查检修警报设施是否完好,通信线路是否畅通,备用指挥中心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购买防灾救灾应急备用器材。当防灾为Ⅰ级(红色)时,成立通信警报台24小时值班小组和通信警报设施24小时应急抢修小组,两个小组各自制定24小时值班表和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警报信号畅通。

(三)救灾结束的反应程序

1.应急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召开市人防办防灾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灾情,部署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收集,开展灾情核定工作。

2.调查和总结。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故后果,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起草总结报告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九、附则

各区县人防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级的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市人防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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