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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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160/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淄防办〔2019〕22号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打造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淄防办〔2018〕2号)文件。请严格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