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160/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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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防办〔2019〕22号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防办,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人防办,市人防办相关科室,各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打造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淄防办〔2018〕2号)文件。请严格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